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經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19〕16號)和《關于印發<2019年合肥市支持自主創新政策操作規程>的通知》(合科〔2019〕64號)要求,現將2019年合肥市自主創新政策兌現補助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登錄合肥市財政局網站(hfcz.hefei.gov.cn),進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未注冊企業先進行“企業注冊”,對照系統操作手冊(系統內可下載),登錄后通過訂閱條款方式進行申報。申報單位按申報條款下載并填寫申報表、自主創新扶持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同時將申報表及所需附件材料(PDF格式壓縮)上傳到系統,誠實信用承諾書及紙質材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報送屬地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經貿)局,由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經貿)局審核匯總后,將紙質材料一式2份,連同經單位蓋章的《2019年政策兌現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1)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市科技局各相關處室。
二、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在線申報時間為2019年9月3日至9月10日,9月10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申報單位或個人將紙質材料報送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經貿)局,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縣(市)區、開發區: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經貿)局將申報材料審核匯總后,報送市科技局相關處室,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
三、基本要求
此次兌現時間范圍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未申報的項目,已申報的項目請勿重復申報。
紙質申報材料包括:企事業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自主創新扶持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誠實信用承諾書、在線打印的申報表和下列各條款要求的申報材料。
四、申報內容
(一)實施細則第28條
申報“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的利息補貼及風險補償”、“保險公司承保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費率補貼”,需由銀行、保險公司、市科技局、保險經紀公司簽訂合作協議。保險經紀公司按市政府規定程序遴選確定。
1.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利息補貼。
申報條件:與我市合作開展科技小額貸的銀行,銀行可以為在本市營業的非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貸款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企業按期還本付息后申報。
申報材料:
(1)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利息補貼申報書;
(2)銀行當年科技小額貸借款借據和借款合同復印件;
(3)市科技局蓋章的企業科技小額貸申請表復印件;
(4)已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證明材料(銀行撥款憑證、貸款本金還款憑證和利息支付憑證(結清)等)。
2.保險公司承保科技小額貸款保證險保險費率補貼。
對于開展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保險保費的,給予保險公司最高1%補貼。保險公司收取企業保費加上財政保費補貼總體不超過1.5%。
申報條件:保險公司可以為在本市營業的非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材料:
(1)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費率補貼申報書;
(2)保險公司當年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保單收款證明復印件;
(3)市科技局蓋章的企業科技小額貸申請表復印件。
創發處:李文昕 聯系電話:63538659
(二)實施細則第30條
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與銀行、擔保公司合作開展創新貸,簽署合作協議。擔保公司按市政府規定程序遴選確定。
1.創新貸利息補貼。
申報條件:與我市合作開展創新貸的銀行,銀行可以為在本市營業的非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貸款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企業按期還本付息后申報。
申報材料:
(1)創新貸利息補貼申報書;
(2)銀行當年創新貸借款借據和借款合同復印件;
(3)市科技局蓋章的銀行創新貸申請表復印件;
(4)已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證明材料(銀行撥款憑證、貸款本金還款憑證和利息支付憑證(結清)等);
(5)創新貸業務信息核準函。
2.創新貸擔保費補貼。
擔保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擔保費的,給予擔保公司最高1%的擔保費補貼。擔保公司收取企業保費加上財政保費補貼總體不超過1.5%。
申報條件:擔保(保險)公司可以為在本市營業的非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材料:
(1)創新貸擔保費率補貼申報書;
(2)擔保(保險)公司當年創新貸擔保材料復印件(含擔保合同、擔保費發票、擔保費轉賬憑證);
(3)市科技局蓋章的創新貸申請表復印件。
創發處:李文昕 聯系電話:63538659
(三)實施細則第36條
1.新建院士工作站和在站院士生活補助。
申報條件:
(1)2019年新建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單位;
(2)2016—2018年引進院士的院士工作站建站單位(簽約多個院士工作站的院士按先獲批建設的院士工作站年份為計,不重復享受;院士工作站新引進院士需到市科技部門備案)。
申報材料:
(1)新建院士工作站:①省廳批文;②院士工作站備案材料。
(2)院士生活補助:①與院士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②院士及團隊在肥工作情況(包括院士在肥工作時間、工作記錄等);③重點項目研發情況及成效相關材料。
外專處:孫民裕 聯系電話:63536500
2.“高層次人才創新團隊(高端人才計劃)”資助。
申報條件:“高端人才計劃”創業團隊在肥創辦的企業已獲得合肥市政府天使投資基金或創業引導基金支持。
申報材料:
(1)“高端人才計劃”領軍人才創業團隊配套資金申請表;
(2)“高端人才計劃”專家證明材料;
(3)獲得合肥市政府天使投資基金或創業引導基金支持證明材料;
(4)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創發處:李文昕 聯系電話:63538659
3.創新論壇及交流活動。
由市科技局、財政局、人才辦召開評估會,對在合肥發起、組織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論壇,技術研討和創新交流活動進行評估,擇優給予補助。
申報條件:
在合肥發起、組織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論壇、創新創業論壇和人才峰會的,給予承辦單位最高100萬元補助。企業、產業聯盟、新型研發機構、人才協會發起的技術研討和創新交流活動的,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企業營銷性論壇交流活動不納入補助范圍。政府支持金額不超過論壇、交流活動總經費的60%。申報補助的會議需已經召開,相關部門依據《合肥市資助舉辦創新論壇暨交流活動實施細則(暫行)》(合人才〔2017〕10號)據實組織審核后給予補助。補貼的會議費用包括住宿費、會場費、專家邀請費、餐費、會議材料費、車輛租賃費、工作人員費用等。
(1)國際性或全國性學術論壇、創新創業論壇、人才峰會經費資助申報條件:
①申報單位為注冊地在合肥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行政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②主講人為《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試行)(合組〔2017〕119號)》中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
③范圍包括:圍繞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開展的技術研討和創新交流活動;重點高校、科研院所技術研究;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我市重點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舉辦的技術研討和交流活動;全國性行業年會等。
④提前3個月到市科技局備案論壇方案并提供預算,會議日程原則上不少于2天、有3名以上國內外頂尖人才參加,或者一年內邀請多名諾貝爾獎獲得者來肥講座。
(2)技術研討和創新交流活動申報條件:
①申報單位為注冊地在合肥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②主講人為《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試行)(合組〔2017〕119號)》中的B類及以上人才。
③范圍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領域內舉辦的技術研討和交流活動等。
④提前3個月到市科技局備案活動方案并提供預算,會議日程原則上不少于2天。
申報材料:
(1)創新論壇暨交流活動經費資助申請表;
(2)創新論壇暨交流活動方案及活動證明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事業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4)主講人身份證及相關身份(職稱職務、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證明材料;
(5)經費決算表、支出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6)主辦單位出具的不超過論壇、交流活動經費的60%支持額度的承諾函。(補助金額需扣除主辦單位已經獲得其他各級政府補助金額,承諾超過論壇、交流活動總經費的60%資金退回)。
外專處:孫民裕 聯系電話:63536500
(四)實施細則第41條
申報條件:
(1)外籍高層次人才在企業技術創新或管理工作中貢獻突出,或已列入外籍高層次人才(專家)管理范疇;
(2)較好地履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項目合同或合作協議,且申報當年度在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3)受資助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按3年一個周期;每年度每個企業申報此項政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不超過2人。
(4)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或《外國專家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肥注冊的企業外國技術、研發總監、技術骨干、高級管理人員;在肥注冊的科研機構外國科研帶頭人以及相當于副高職稱以上的科研人員;對某一專業或領域的發展有過重大貢獻,在國際著名的學術刊物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過國際影響的學術獎勵,其成果處于本行業或本領域學術前沿的在肥工作的外國人才(專家)、學者、技術人員;主持過市級以上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具有比較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在肥工作外國人才(專家)、學者、技術人員。
申報材料:
(1)《聘請國外人才費用資助申請表》;
(2)《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或《外國專家證》,外籍高層次人才進入市級以上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的批文等相關證明材料;
(3)符合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工作合同、項目合同或合作協議;
(5)申報當年度外籍高層次人才工作時間的證明材料;
(6)申報當年度聘請單位實際支付外籍高層次人才工薪的證明材料;
(7)外籍高層次人才護照及出入境記錄;
(8)外籍高層次人才項目績效報告書;
(9)聘請單位營業執照和有關登記證書;
(10)其他需提交的書面材料。
外專處:李陳齊 聯系電話:63536507
(五)實施細則第42條
申報條件:
(1)企業購買無關聯關系的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并在肥轉移轉化;
(2)以工程項目、硬件設施等形式轉移轉化的,只按其技術交易價額給予補助。
申報材料:①技術合同復印件;②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③企業購買成果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④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無關聯關系的聲明。
成果處:李嵩 聯系電話:63537767
(六)實施細則第44條
1.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科技企業孵化器獎補。
申報條件:
(1)國家級國際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及其職能機構認定的國際創新園、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2)申報主體是獲得國家級國際合作基地的企事業單位、示范機構或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
申報材料:
(1)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請表;
(2)新認定文件(復印件);
(3)國際科技合作基地項目內容、建設情況等材料(科技部國際合作基地申報資料、工作總結及相關資料)。
創發處:李文昕 聯系電話:63538659
2.來肥設立研發機構補助。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我市新興產業發展提供直接服務的國外、境外機構來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實際投資額包括研發場地建設、研發設備、研發專家聘用費、勞務費等研發費用;
申報材料:
(1)外資來我市設立研發機構的批復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復印件);
(2)外資對該研發機構投資證明材料;
(3)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外資對該研發機構投資專項審計報告;
(4)研發機構的證照(復印件)、研發人員名單及證件(復印件);
(5)研發機構工作介紹及成效證明。
創發處:李文昕 聯系電話:63538659
(七)實施細則第48條
申報范圍:在本市轄區內具有公司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業(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國有企業),并且按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財資〔2016〕4號)要求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的以下企業:
(1)轉制院所企業、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資的科技企業;
(3)國家和省級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
(1)科技型企業股權或分紅獎勵補貼申請表;
(2)社會統一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明材料;
(4)企業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5)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6)獎勵實施決策文件,主要指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方案和相關批準文件、股東(大)會決議等;
(7)獎勵完成材料主要指股權出售提供報相關部門、機構或者企業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股權獎勵提供工商變更或注冊登記資料,股權期權提供激勵對象實際出資額的到賬憑證,分紅獎勵提供轉賬憑證及納稅證明等;
(8)其他證明材料。
企業可將獎補資金用于對激勵對象的獎勵以及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相關工作的補助。已享受過合肥市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財政資金補貼的企業不在申請范圍內。
成果處:李嵩 聯系電話:63537767
(八)實施細則第50條
申報條件:
(1)合肥市注冊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外地分公司保費不可匯總到母公司統一申報),投保本年度科技保險險種申請保費補貼。
(2)險種范圍:險種按年度調整。本年度險種包括: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等。
(3)投保企業按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科技保險保費補貼申請表;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科技保險保單復印件;
(4)科技保險費發票復印件;
(5)科技保險費支付憑證。
創發處:李文昕 聯系電話:63538659
(九)實施細則第52條
申報條件: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或課題的合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報材料:
(1)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或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立項證明材料復印件;
(4)2018年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或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費到賬證明材料復印件;
(5)項目基本概況和實施進展成效情況。
資配處:張彬 聯系電話:6353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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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9年8月30日